成功案例Success

首页>成功案例

北京天作代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“前进路宝通及图形”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得到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,案件终告成功,个人徐钦磊抢注的商标“前进路宝通及图形”被宣告撤销。

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贵轮)始建于1958年春,1965年与上海大中华橡胶厂内迁部分合并扩建,1996年改制为上市公司。现有从业人员7,312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91人;厂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。主要生产“前进”牌汽车斜交轮胎、半钢子午线轮胎、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、工程机械轮胎、农业机械轮胎、工业车辆轮胎、实心轮胎和橡胶空气弹簧,年生产能力460万条,规格品种1,000多个,是国内规格品种最为齐全轮胎生产企业。产品除畅销国内市场外,还出口到韩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南非美国加拿大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,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35%以上。

贵轮的“前进”商标是企业自身独创,经过大量的使用宣传,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申请人获得了无可争辩的在先权利。而抢注人申请他人在先使用并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九条、第三十一条规定,争议商标予以撤销。同时贵轮第148497号“前进”商标在2010年被商标局评为“轮胎”商品上的中国驰名商标,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。是对贵轮公司商标的模仿,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。最终,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了贵轮公司的申请请求,撤消了抢注商标。

对于公司多年经营的重点品牌,一定要加强监测和管理,否则很容易被抢注人剽窃模仿。这样对企业本身的损失极大,建议大中型企业积极发展品牌荣誉。在商标使用中不断完善,这样企业不仅具备了完备坚固的知识产权体系,同时也是企业为自身的价值资产增值!

联系电话:010-831137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