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主营业务
商标方面的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为市场混淆行为,具体如下:
(1)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。
(2)与知名商品相混淆。所谓“知名商品”,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,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。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,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。
(3)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。
(4)伪造、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。
我司有经验丰富的打假工作人员,合作伙伴,专门从事商标方面的打假维权工作,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出谋划策。
商标方面的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为市场混淆行为,具体如下:
(1)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。
(2)与知名商品相混淆。所谓“知名商品”,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,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。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,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。
(3)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。
(4)伪造、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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